实务更新(2024.8)

ATO对正确申报租赁物业扣除的建议

纳税人在对其租赁物业进行工作时,应考虑以下因素来确定费用的申报:

  • 修理和一般维护:用于修复或防止因使用物业以赚取收入而产生的缺陷、损坏或退化的费用。这些费用可以在费用发生的年度内申报扣除。
  • 初始修理:包括购买时修复已存在的缺陷、损坏或退化的任何工作。这些属于资本性修理费用,不能作为扣除项申报。
  • 资本工程:指对物业进行的结构性改进、变更和扩展,以2.5%的比率在40年内(有一些例外情况)摊销。资本工程扣除仅可在工程完成后申报。
  • 结构性改进或翻新:这些也是资本工程。超出修复缺陷、损坏或退化范围的工作,如提升物业功能的改进,亦属于资本工程。
  • 对“整体”的修理:这些也是资本性费用,不能作为修理费用申报。对“整体”的修理通常涉及对某些可单独识别为资本性资产(如折旧资产)的更换或重建。
  • 折旧资产:必须按照其“有效寿命”分期申报(作为“资本补贴”)。

在线销售数据匹配计划的通知

  • ATO将在2024至2026财年期间获取在线销售平台的澳大利亚销售数据,包括完整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子邮件、公司名称、ABN、联系电话号码和账户详情。
  • ATO估计,每个财年将获取约20,000到30,000个账户记录,其中约10,000到20,000个记录与个人有关。
  • 该计划的目标包括(但不限于)促进自愿合规,并增强社区对税收和养老金系统诚信的信心。

2024财年的小企业能源激励

  • 年营业额低于5,000万澳元的企业,如果在2024财年升级或购买了有助于提高能源效率的新资产,应考虑小企业能源激励。
  • 此项新措施为符合条件的资产或现有资产的改进项目提供相当于成本20%的额外扣除机会。
  • 此激励适用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首次用于或安装以税务为目的的符合条件的资产。
  • 符合条件的改进成本必须在此期间内发生,才能有资格获得额外扣除。
  • 该激励下,最高可扣除的总支出为100,000澳元,最高额外扣除为20,000澳元。
  • 该20%的额外扣除是在其他现有扣除基础上的额外奖励。企业可以同时申报该费用的普通扣除以及额外扣除。

提示:如果您进行了可能符合此额外扣除条件的购买,请务必告知我们。

良好记录保存的重要性

ATO提醒纳税人,记录工作相关费用的证据对于证明扣除项的申报至关重要,特别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 单独的银行或信用卡对账单 通常不足以支持工作相关费用的申报。纳税人需要提供详细的书面证据,如收据。
  • 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可扣除工作费用总额为300澳元或以下,无需提供书面证据,但仍需能够证明其支出情况以及计算申报金额的方法。
  • 虽然某些扣除类型不需要收据(如洗衣费用),但仍可能需要某种记录。纳税人还可能需要一份记录,显示他们的私人和工作用途(例如,日记),以及申报扣除金额的计算方法。

自管养老金(SMSFs)从相关方收购资产

SMSFs不能从“相关方”(如成员或其配偶或亲属)处收购资产,除非按市场价值收购,并且所收购资产同时属于以下类型:

  • 上市证券(如在获批准的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单位或债券);
  • 商业房地产(广义上指在业务中专门使用的土地和建筑物);
  • 内部资产,前提是SMSF的内部资产市场价值不超过SMSF总资产市场价值的5%;以及/或者
  • 特定排除在内部资产之外的资产。

如果资产以低于市场价值的价格收购,则市场价值与实际支付金额之间的差额不会被视为贡献。相反,由该资产产生的收入将被视为“非独立交易收入”,并按最高边际税率征税。

联邦法院推翻AAT的税收居民决定

  • 联邦法院最近推翻了行政上诉法庭(AAT)的一项决定,该决定认定一位纳税人在相关期间是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尽管他大部分时间生活和工作在海外)。
  • 该纳税人是一位机械工程师,于1978年成为澳大利亚公民。
  • 他自2015年9月起至2020年一直在阿联酋迪拜生活和工作,并且在2017至2020财年每年回澳大利亚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期间探望家人。
  • 尽管如此,AAT仍认为他在2016至2020财年是澳大利亚的税务居民,因为他“保持了回澳大利亚的意图,并认为澳大利亚仍然是他的家”。
  • 在向联邦法院上诉时,该纳税人成功推翻了AAT的决定。
  • 联邦法院在考虑该纳税人是否符合“普通概念”下的澳大利亚居民身份时,认为AAT应用了错误的标准,将其与“住所测试”混淆。
  • 此外,关于“住所测试”,联邦法院指出,AAT进一步误解了如何确立一个人拥有澳大利亚境外的“永久住所”。
  • 因此,联邦法院裁定该纳税人的上诉应予以支持,并将该事项发回AAT重新依法审理(即AAT需要重新审议此事)。

请注意:本出版物中的许多评论具有一般性质,任何打算将信息应用于实际情况的人都应寻求专业建议,以独立验证其解释和信息对其特定情况的适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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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actice Update (11/2024)

ATO’s notice of government payments data-matching program The ATO will acquire government payments data from government entities which administer government programs for the 2024 to 2026 income years, matching data on government payments made to service providers against ATO records, including service provider identification details and payment transaction details. The ATO estimates that records relating to approximatel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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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
Chinese Post, Practice  Update

实务更新(2024.11)

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政府支付数据匹配程序通知 澳大利亚税务局将从管理政府项目的政府机构获取2024至2026收入年度的政府支付数据,匹配向服务提供商支付的政府款项与税务局记录中的数据,包括服务提供商的识别信息和支付交易详情。 ATO 预计每个财政年度将获取约 60,000 个服务提供商的相关记录,其中包括大约9,000名个人,其余则为公司、合伙企业、信托和政府实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车的附加福利税 自2025年4月1日起,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汽车(“PHEV”)将不再被视为附加福利税(“FBT”)法律规定的零排放或低排放车辆,因此也将不符合电动汽车 FBT 免税资格。然而,如果雇主满足以下条件,仍可继续适用电动汽车免税待遇: 在2025年4月1日之前,使用 PHEV可免于FBT的;并且雇主承诺在 2025 年 4 月 1 日及以后继续为雇员或其同事提供私人用车服务,且该承诺具有财务约束力(请注意,任何选择性延长协议均不被视为具有约束力)。 如果在2025年4月1日或之后对先前存在的承诺进行更改,则PHEV的FBT豁免将从新承诺之日起不再适用。 如果在2025年4月1日之前,雇主未就向特定员工提供汽车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财务承诺,则在2025年4月1日之后,雇主无权享受FBT豁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养老金因同情理由提前释放的资格 自2018年7月1日起,澳大利亚税务局(ATO)负责管理因同情理由提前提取退休金的申请。 只有在申请人满足法规规定的所有条件,包括没有其他支付费用的途径时,ATO才会批准提取退休金。 符合条件的五个主要理由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行政上诉法庭(AAT)驳回纳税人工作相关费用的支出 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行政上诉法庭(AAT)驳回了一名纳税人对各种工作相关费用的申请。 该纳税人在2020财年受雇为交通控制员。在该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中,他申报了$9,800与工作相关的抵扣,包括汽车费用(使用每公里的计算方法)、差旅费用、服装费用和自我教育费用,以及补充的抵扣项。 澳大利亚税务局 (ATO) 驳回了所有抵扣费用,纳税人随后向 AAT 提出上诉 AAT 认同驳回纳税人所有与工作有关的开支申请,主要原因是纳税人未能通过收据/银行对账单或任何其他形式的证据证实这些开支。  此外,关于汽车费用的报销,AAT 注意到纳税人至少在某些时间使用了公司车辆。 AAT还提到,纳税人通常“没有尝试将工作使用与私人使用进行分配……即使我能对某种分配感到满意,金额可能也会微不足道,无法导致应税收入的实质性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