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近的一项裁决中,AAT 完全驳回了纳税人申请“几类或几类扣除”的请求。
事实
在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的相关期间,纳税人(根据其雇主的说法)是一名“技术建筑师”。然而,纳税人还声称,他每周 7 天、一年 365 天从早上 6 点到晚上 11 点在家工作,因为他“随时待命”。
纳税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政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申请了一系列扣除,总额约为 40,000 美元。申请的扣除有几类或几类,包括占用费用、运营费用、厂房和设备费用、消耗品费用、手机费用和配偶费用。
2022 年 9 月,ATO 开始对纳税人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财政年度的所得税申报表进行审计,因为 ATO 认为纳税人在该申报表中申请的扣除额高于从事类似工作的纳税人申请的扣除额。
审计完成后,ATO 驳回了纳税人提出的某些扣除申请。纳税人对 ATO 的调查结果提出异议。ATO 允许纳税人的反对意见(但只是部分),纳税人随后向 AAT 提出上诉。
决定
AAT 分别考虑了纳税人申请的每一类扣除额,并依次拒绝了每一类扣除额。
关于家庭办公室占用费用,纳税人声称“家庭办公室”房间占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31%。这些索赔是针对各种费用的一部分,包括房屋保险、市政费、50% 的垃圾处理费、25% 的水费和 100% 的维修费。
AAT 认为这些索赔不符合 1997 年 ITAA 的第 8-1(1) 条。更具体地说,AAT 不认为 “占用费用的索赔是偶然的或与应税收入的赚取有关。相关房间及其占用的地板空间是(纳税人)位于较低楼层的错层住宅中的房间。它们与住宅的其余部分没有任何物理上的分离,也没有任何独特的物理特征。这些房间很容易用于家庭的其他用途。”
AAT 不允许内政部运营费用(包括煤气、电力和互联网),理由是“(纳税人)没有正确确定此类扣除的权利,或者没有在私人或工作相关活动之间适当分配它们。” AAT 认为,他以家庭其他成员不使用互联网连接为由,要求报销 100% 的互联网费用,这“很难接受”。AAT 还指出,纳税人的工作空间位于一栋错层住宅的底层,他与家庭其他四名成员合住。
关于厂房和设备费用(ATO 之前已部分批准),AAT 指出,“支持该费用的证据……基本不存在……除了手机……和屏幕盖之外,现有的文件材料与相对较小的支出有关。”
关于消耗性开支(纳税人此前曾向 ATO 提供了“大量收据”),AAT 指出,“从这些收据的审查结果来看,它们表面上是用于个人或家庭性质的商品或服务。例如,有一本音乐书、卫生纸、药物、私人个人健康保险、牛奶、茶、咖啡、瓶装矿泉水、糖和杀虫剂。”
AAT 还驳回了纳税人对机动车开支(商业用途百分比为 97.5%)的索赔,并指出“总体而言,当考虑此类支出的证据时……它们是私人或家庭性质的支出。”
移动电话开支的索赔不予批准,因为纳税人拒绝提供数据使用和通话使用的证据,理由是这侵犯了隐私,而且他的雇主已经报销了这些费用。
纳税人还申报了配偶费用,即“向配偶支付的税务管理、办公室清洁和文件管理/存储费用”,配偶已就此向纳税人开具发票。然而,AAT 也驳回了这一要求,指出所提供的服务通常是私人或家庭性质的,配偶开具发票“有一定程度的虚假性”。
参考:Shugai v FCT [2024] AATA 3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