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满 60 了,自管养老金里的钱能取了吧?」
这是我们在墨尔本和布里斯班最常被问到的一句话。答案通常是「还不一定」,因为 ATO 把这件事拆成了两个条件:你到了保留年龄(保留年齡),以及你满足了一个「释放条件」(condition of release,繁体作釋放條件)。两个都成立,钱才能合法离开基金。
年龄那一半,现在几乎人人都清楚。被漏掉的是第二半。而在自管养老金(自管養老金,SMSF)里漏掉它的代价,比在行业基金或零售基金里大得多——那边有基金管理人替你把关,你按不动那个按钮;自管养老金的按钮就在受托人手上,而受托人就是你自己。

一、把两件事分开:年龄,和释放条件
先看 ATO 的原话。要合法从养老金里取钱,下面四种情况满足任何一种即可:
- 你年满 65 岁,即使还在工作;
- 你达到保留年龄,并且退休;
- 你达到保留年龄,继续工作,并启动一个过渡到退休收入流(transition to retirement income stream,简称 TTR);
- 你符合某项提前领取的条件(医疗、恻隐理由、严重经济困难等)。
(来源:ATO《When you can withdraw your super》,页面更新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注意第二条和第三条:光是年龄到了,不构成任何一条。年龄要跟「退休」或者「启动 TTR」配成一对,才是一个完整的释放条件。这就是很多人误判的地方。
二、保留年龄:今天基本只剩一个数字
保留年龄按出生日期定,ATO 的表是这样:
| 出生日期 | 保留年龄 |
|---|---|
| 1960 年 7 月 1 日之前 | 55 |
| 1960 年 7 月 1 日 – 1961 年 6 月 30 日 | 56 |
| 1961 年 7 月 1 日 – 1962 年 6 月 30 日 | 57 |
| 1962 年 7 月 1 日 – 1963 年 6 月 30 日 | 58 |
| 1963 年 7 月 1 日 – 1964 年 6 月 30 日 | 59 |
| 1964 年 7 月 1 日及以后 | 60 |
(来源同上,ATO《When you can withdraw your super》,2026 年 7 月 10 日更新)
把这张表放到今天看,结论很短:如果你的保留年龄不是 60,那你早就过了。196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出生的人,今天都已经 62 岁以上,保留年龄 55 到 59 全部达成。所以现在要盯的数字只有一个,就是 60。
另外 ATO 特别提醒一句:保留年龄不等于领取养老金(age pension)的年龄,那是 Services Australia 管的另一套规则,别混在一起算。
三、ATO 说的「退休」,和你以为的可能不一样
这是整篇里最值得停下来看的一段。ATO 对「退休」有明确定义,而且分两种情形:
| 你停止工作时的年龄 | ATO 的要求 |
|---|---|
| 60 岁或以上 | 停止一段受薪工作即可。不需要证明你不再工作。 |
| 不到 60 岁,但已达保留年龄 | 停止受薪工作,并且你的养老金基金必须确信你今后无意再就业。 |
(来源:ATO《When you can withdraw your super》,2026 年 7 月 10 日更新)
两个实际后果值得记住:
第一,60 岁之后换工作、结束一份合同、把生意卖掉,这些动作本身就可能触发释放条件,不需要你从此不再工作。很多人以为「退休」要一辈子不上班,因此白白多等了几年。
第二,60 岁之前那一档要求「基金确信你无意再就业」。在自管养老金里,那个「基金」就是受托人,也就是你自己。你要给自己签一份意向声明,并留下记录——这份记录将来是审计师和 ATO 会看的东西。这不是形式主义,是受托人的举证责任。
四、拿的方式:一次性取走,还是转成养老金流
满足释放条件之后,通常有三种选择:一次性提取(lump sum)、养老金收入流(income stream),或者两者组合。这两种的差别不只是「一次拿完还是慢慢拿」:
| 一次性提取 | 养老金收入流 | |
|---|---|---|
| 钱的性质 | 取出来之后就不再是养老金 | 仍留在基金里,按至少每年一次的频率发放 |
| 投资收益怎么征税 | 你拿去投资产生的收益不再按养老金征税,可能要在个人税表里申报 | 转入领取阶段账户后,账户内的投资收益不征税 |
| 有没有上限 | 无(受释放条件与基金规则限制) | 有。能转进免税领取阶段的总额受转移余额上限约束 |
(来源:ATO《Retirement withdrawal – lump sum or income stream》,页面更新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领取阶段账户里的投资收益不征税」这一条,就是不少人搜的「SMSF 的税收优惠是什么」的核心答案之一。但它配着一个上限: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通用转移余额上限为 210 万澳元。第一次启动领取阶段收入流时,你的个人上限就等于当时的通用上限;这个上限按消费者物价指数、以 10 万澳元为一档递增。超过个人上限,要把超出部分退出领取阶段,并缴纳超额转移余额税。(来源同上)
还有一个容易踩的时点问题:收入流一旦开始,就不能再往里加钱。所以所有供款和转入要在启动之前完成。(来源同上)
五、拿出来要交多少税
按 ATO 的预扣税表(Schedule 12,2026 年 6 月 17 日发布,适用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付款):
| 款项与税务成分 | 收款时年龄 | 预扣税率(含 Medicare levy) |
|---|---|---|
| 免税成分(tax-free component) | 任何年龄 | 不预扣 |
| 应税成分 – 已课税部分(taxed element) | 60 岁及以上 | 零 |
| 应税成分 – 已课税部分 | 保留年龄以下 | 22% |
| 应税成分 – 未课税部分(untaxed element) | 保留年龄以下,未超 untaxed plan cap | 32% |
| 应税成分 – 未课税部分 | 保留年龄以下,超过 untaxed plan cap | 47% |
(来源:ATO《Schedule 12 – Tax table for superannuation lump sums》,2026 年 6 月 17 日发布。2026–27 财年的 untaxed plan cap 为 1,935,000 澳元。)
对绝大多数华人成员,实际情况是这一行:60 岁及以上,已课税部分的一次性提取,预扣为零。大部分自管养老金的余额都属于「已课税部分」,因为供款进来时已经在基金里缴过税。至于未课税部分,主要出现在某些公共部门的定额福利计划里,普通 SMSF 少见。
六、没满足条件就把钱拿走了,会怎么样
先说成员这一端。ATO 的规定是:你非法取出的金额,会计入当年税表的收入——即使你把钱退回基金也一样计。由此可能产生额外的所得税、短缴罚款和利息。而且这笔钱退不回去:任何把它放回基金的尝试,都会被视为一笔新的供款。如果为此向 ATO 或基金提供了虚假文件,还要另外承担虚假与误导性陈述的罚则。(来源:ATO《Illegal early access to super》,页面更新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再说受托人这一端,这是自管养老金独有的一层:
如果你是 SMSF 受托人,把款项发放给未满足释放条件的成员,你可能被处以行政罚款,也可能被取消受托人资格。一旦被取消资格:你不能再担任任何 SMSF 的受托人,并且这项信息会作为可备案文书公布在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上,也就是进入公开记录。
(来源同上,ATO《Illegal early access to super》,2025 年 4 月 15 日更新)
ATO 同时设有被取消资格受托人登记册(Disqualified Trustees Register),任何人都可以查某个人是否曾被取消资格。对做生意的人来说,这是一条会跟着名字走的公开记录。
七、为什么自管养老金要多想一步
在行业基金或零售基金里,取钱这个动作是由基金管理人执行的,他们会先核对你的释放条件。判断错了,责任主要在机构那边。
自管养老金没有这一层。成员和受托人是同一批人,钱在基金自己的银行账户里,转账的权限也在自己手上。「先把钱挪出来周转一下,年底再补回去」这种想法,在自管养老金里技术上做得到——而这恰恰是 ATO 盯得最紧的场景。做得到不等于合法,且如前所述,补回去在税法上并不成立。
所以在按下转账之前,值得先把三件事写下来:你满足的是哪一条释放条件、依据是什么、证据留在哪里。这三行字,就是将来审计师问你时的答案。
常见问题
我 60 岁了,但还在上班,能取吗?
要看情况。单是满 60 不构成释放条件。如果你在 60 岁或以后停止过一段受薪工作(换工作、结束合同、卖掉生意都算),就已经满足了「退休」这一条,此时并不需要证明你不再工作。如果你从没停止过工作,那就只能走 TTR(过渡到退休收入流)这条路,它允许你在继续工作的同时按收入流领取;或者等到 65 岁——满 65 岁本身就是一个释放条件,即使还在全职工作。来源:ATO《When you can withdraw your super》,2026 年 7 月 10 日更新。
设了自管养老金,是不是就能提前动用里面的钱?
不是。释放条件对所有养老金基金一视同仁,自管养老金没有额外通道。区别只在于自管养老金的转账按钮在受托人手上,而受托人就是成员自己,所以违规的门槛在操作上更低、后果却更重:成员端该笔金额计入当年收入且退不回基金,受托人端可能被处行政罚款并被取消资格,取消资格会进入公开记录。来源:ATO《Illegal early access to super》,2025 年 4 月 15 日更新。
转成养老金流之后,基金里的投资收益还要交税吗?
转入领取阶段账户的那部分,账户内的投资收益不征税。但能转进免税领取阶段的总额有上限,叫转移余额上限;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通用转移余额上限为 210 万澳元,第一次启动领取阶段收入流时,个人上限等于当时的通用上限。超出个人上限的部分要退出领取阶段并缴纳超额转移余额税。另外,收入流一旦开始就不能再往里加钱,所有供款和转入必须在启动之前完成。来源:ATO《Retirement withdrawal – lump sum or income stream》,2026 年 3 月 31 日更新。
如果基金 100% 处于领取阶段,年度申报是不是就简单了?
收入这一块确实按豁免当期养老金收入(ECPI)处理,但申报义务并没有跟着消失。我们此前写过 ATO 就这个问题的明确答复:100% 处于领取阶段的 SMSF 仍须提交信托收入表,即使年报的收入部分不用填。
我要离开澳洲了,能把养老金拿走吗?
那是另一套规则,叫离澳退休金支取(DASP),对象是持临时签证、已经离境且签证失效的人,跟本文讲的保留年龄与退休释放条件是两条不同的路径。申请方式、表格和时点都不一样,我们单独写过一篇:如何申请您的退休金:在线、纸质与授权他人代办。澳洲永久居民和公民不适用 DASP。
还没设自管养老金,想先搞清楚能不能设?
那是设立端的问题,跟本文的领取端是两回事。ATO 在设立环节先卡三道门槛:受托人资格、受托人结构、以及基金算不算「澳洲基金」。中澳两头跑的人最容易在第三道翻车。详见:自管养老金谁能设、怎么设:ATO 的三道门槛。
本文引用的 ATO 来源
- ATO,《When you can withdraw your super》(释放条件、保留年龄表、退休定义),页面更新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
- ATO,《Retirement withdrawal – lump sum or income stream》(一次性提取与收入流、领取阶段收益、转移余额上限),页面更新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
- ATO,《Schedule 12 – Tax table for superannuation lump sums》(预扣税率表、untaxed plan cap),2026 年 6 月 17 日发布,适用于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的付款
- ATO,《Illegal early access to super》(非法提前提取的成员端与受托人端后果),页面更新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
本文按上述 ATO 公开规则整理,讲的是法规义务、时点与税务后果。要不要取、取多少、取出来怎么安排,属于个人财务建议,需要持澳洲金融服务牌照(AFSL)的顾问出具,本文不涉及。税务与合规部分,可以找我们。
不确定自己这一步算不算满足了释放条件?把情况告诉我们:出生年份、目前的工作状态、基金现在处于哪个阶段、打算一次性取还是转收入流。我们帮你对一遍 ATO 的条件,并把依据和证据要求写下来给受托人留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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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墨尔本 Camberwell(1381 Toorak Rd, Camberwell VIC 3124)· 布里斯班 Eight Mile Plains(3 Clunies Ross Court, Eight Mile Plains QLD 4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