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更新(2024.7)

ATO的“主要居所豁免提示”

在纳税人出售其居住过的房产时,需考虑主要居所豁免。在这方面,ATO提供以下提示:

提醒2024年6月季度的养老金担保(SG)

  • 纳税人应考虑是否已开始从其房屋中获取收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可能需要进行市场估价以供资本利得税(CGT)使用)。
  • 当出租曾是主要居所的房产时,纳税人需要考虑在出售房产时是否使用6年缺席规则。
  • 纳税人在任何时候只能有一处房产作为其主要居所。唯一的例外是从一处居所搬到另一处居所的6个月期间。
  • 纳税人的居住身份是否发生变化?如果是,这可能会影响豁免资格。

提醒雇主,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季度的员工养老金缴款必须在2024年7月28日(星期日)之前收到相关养老金基金,以避免需要支付SG罚款。

医疗保险税豁免数据匹配计划通知

ATO将从Services Australia获取2024年至2026年收入年度的医疗保险豁免声明数据,包括个人的全名、出生日期、居住地址、资格状态和批准的资格详情。 该计划的目标是确保个人正确申报免缴医疗保险税和医疗保险附加税。

家庭信托选举和中间实体选举

家庭信托分配税(FTDT)是一种特殊的47%税率,有时由受托人、董事或合伙人支付。当信托已进行家庭信托选举(FTE)或实体已进行中间实体选举(IEE),并且在选举中指定个人的“家庭组”(如定义)之外进行分配时,适用此税。 当受托人或其他实体进行此类选举时,必须以批准的形式保留原始选举。FTE和IEE可向ATO提交。 涉及选举时,纳税人应每年考虑以下事项:

  • 是否需要进行选举,以及是否可以和应当撤销;
  • 指定的个人是否仍然是最合适的人,如果不是,是否可以和应当变更指定个人;以及
  • 变更或撤销选举的时间框架(注意这些时间有限,超出这些时间段后,选举和指定个人不能更改)。

在进行年度受托人决议时,了解指定个人的家庭组成员是谁非常重要,因为在家庭组之外进行分配将导致47%的FTDT。

ATO可能取消不活跃的ABN

ATO定期审查并有时取消不活跃的澳大利亚商业号码(ABNs)。如果纳税人在其纳税申报表中未报告业务活动,或在其他申报或第三方信息中没有业务活动迹象,ATO可能会审查纳税人的ABN。

  • 如果ATO认为纳税人不再使用其ABN,将通过电子邮件、信件或短信联系他们。 如果纳税人仍在经营业务,ATO将告诉他们需要做什么以保留其ABN。
  • 如果他们不再经营业务,则无需做任何事情——ATO将取消其ABN。 纳税人认为他们仍有资格拥有已取消的ABN,则需要重新申请。
  • 如果他们重新开始业务活动,则应能够重新申请相同的ABN,前提是其业务结构未更改。

免税收入组织的新申报义务

拥有有效ABN的非慈善非营利组织(NFPs),包括社区服务组织,需要提交年度NFP自我审查申报表,以通知其所得税豁免资格。 要符合自我评估为所得税豁免的资格,组织的主要目的一定是社区服务目的。任何其他目的必须是附带的、辅助的或次要的。

社区服务目的具有利他主义,这意味着组织必须为他人的福祉和利益而设立和运作,而不是为政治或游说目的。

例如,一个主要为改善社区福利而设立的俱乐部或协会将被视为社区服务组织。然而,如果其主要目的是推进成员的专业利益,则不适用。

纳税人可申请CGT小企业减免

  • 行政上诉法庭(AAT)最近裁定一个信托有资格申请CGT小企业减免,因此可以将其所赚取的资本利得减至零。
  • 2015年3月,一个家庭信托签署了一份以350万澳元出售公司股份的协议。
  • 2015年6月,信托的受托人通过了一项决议,将当年信托的收入在四个纳税人(两兄弟及其妻子)之间进行分配,并将出售所产生的资本利得均等分配给这四个纳税人。
  • 信托的净收入分配给受益人的确定考虑了50%的CGT折扣和CGT小企业减免,基于股份(及相关业务)估值为350万澳元。
  • 然而,ATO根据更新的估值报告认为信托出售的股份市场价值为1064万澳元。这也意味着信托不符合CGT小企业减免资格,因为这一估值意味着其未满足CGT最大净资产值(MNAV)。
  • ATO依靠“市场价值替代”规则,将1064万澳元替代为股份的销售价格。这意味着每个纳税人在2015年信托分配中的份额从321989澳元增加到1194174澳元。
  • 关于MNAV测试,AAT需要确定信托(及其关联实体)的CGT资产净值是否超过600万澳元。
  • AAT偏向纳税人的估值方法,部分原因是他们对这个特定业务及其运营所在的环境和地点给予了更多关注和考虑。
  • 因此,AAT得出结论,信托(及其关联实体)的CGT资产总净值低于600万澳元,因此满足MNAV测试,纳税人的修订评估异议应予以接受。

请注意:本出版物中的许多评论具有一般性质,任何有意将信息应用于实际情况的人士应寻求专业建议,以独立验证其解释及信息在其特定情况中的适用性。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请联系Wiselink会计师事务所

Related Posts

06

Jun
Chinese Post, Practice  Update

企业与个人纳税人须知的最新ATO合规动态

随着本财年接近尾声,澳大利亚税务局(ATO)发布了多项重要更新与提醒,内容涉及个人纳税人、小型企业主及网约车服务提供者。本期要点涵盖了工作相关支出的扣除规定、合规义务、即时资产扣除政策,以及关于退休金提取年龄的澄清。以下为重点内容摘要: ATO驳回“离谱”工作支出扣除申报 ATO指出,近期部分纳税人试图将日常私人消费错误申报为工作相关支出,具体案例包括: 以上申报均被拒绝,因其本质属于私人用途。ATO重申,任何扣除申报必须与收入获取直接相关,并具备相应的记录支持 2024/25年度 2万澳元即时资产扣除政策 年营业额不超过1,000万澳元并采用简化折旧规则的小型企业,可立即扣除每项低于2万澳元的合资格资产的全额成本。关键要点如下: 该政策旨在提升小型企业现金流,简化资本支出报告流程。企业需保留采购凭证,并仅就商业用途部分进行申报。 网约车与交通服务提供者的GST义务 ATO提醒所有提供出租车、豪华车及网约车(如Uber、DiDi)服务的经营者:无论营业额高低,均需强制注册商品及服务税(GST)。相关义务包括: 未按规定注册或申报的,将面临罚款与利息等处罚。 创业人士需关注的七项重点事项 ATO为新企业主发布了“七项重点提醒”,包括: 关于退休金提取年龄的澄清说明 鉴于近期网络上出现大量关于退休金政策的虚假信息,ATO已明确表示:退休金的最早提取年龄未发生变更。对于1964年7月1日及之后出生的个人,其最早可提取养老金的年龄仍为60岁。 ATO提醒公众,应通过权威官方渠道核实相关政策变更,必要时寻求合资格专业人士的指导。 因严重经济困难获部分减免税务债务的案例 在一项由行政复审法庭(ART)作出的最新裁决中,一名累计税务欠款超过52.8万澳元的纳税人,因严重经济困难获准减免部分债务。该债务主要源自其因工受伤后连续多年领取的应税收入保障保险金。 尽管该纳税人存在不良合规记录,ART仍考虑到其经济状况、健康问题及还款能力,决定将应缴税款减至25万澳元。 该案例说明,面对复杂的税务压力,及早寻求专业支持至关重要。 参考: 澳大利亚税务局网站 如果您需要更多信息, 请联系信元会计师事务所

06

Jun
English Post, Practice  Update

ATO Compliance Updates for Business and Individuals

As the end of financial year approaches, the 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 (ATO) has released several important updates and reminders relevant to individuals, small business owners, and ride-sourcing service providers. This month’s key developments include clarification on deduction rules, compliance obligations, asset write-off measures, and superannuation preservation age. Below is a summary of the most critical points. ATO Denies “Wild” Work-Related Deduction Claims The ATO has highlighted a number of unreasonable tax deduction claims submitted by individuals attempting to categorise personal purchases as work-related expenses. Examples include: All of these claims were rejected, as they relate to personal use rather than genuine work-related expenses. The ATO reiterates that taxpayers must ensure any claim is directly tied to income generation, and must[…]